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移动电子设备及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7-06-29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移动电子设备及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5110282017000197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
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17-06-29 10:30
采 购 人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佰瑞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1
各包描述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供应商在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不得具有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书发售方式现场售卖。(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出具: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须注明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具体项目名称,办理事项内容或授权范围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备查。)请各相关供应商下载附件中“招标(采购)文件发售信息表”,并使用正楷字体填写准确、完整,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时一并提交。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2017-06-30 09:00到2017-07-06 17:00
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标书发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3号楼1004号四川佰瑞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2017-07-20 11:00
开标时间 2017-07-20 11:00
投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3号楼1004号四川佰瑞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3号楼1004号四川佰瑞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隆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内江市隆昌县;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832-395792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佰瑞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3号楼1004号; 邮政编码:610041; 电  话:028-85219267、85960219-604; 传  真:028-85961350; 联系人:罗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028-85219267、85960219-604。
备注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71.3995万元,财政监督电话:0832-3911628。
采购预公告连接/